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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配偶选择权(Elective Share):遗嘱没给你,或给得太少,你该怎么拿回法定份额? ?
前一篇《纽约州配偶选择权:遗嘱都留给子女、不留给配偶,行得通吗?》,我是站在做规划那一方讲的。这一篇换到你这边:你是在世的配偶,拿到遗嘱发现自己被"跳过"了,或者分得远远不够。别慌,纽约法律(EPTL 5-1.1-A)给了你一条路,叫行使配偶选择权。但这条路有资格门槛、有算法,更有一个很紧的期限,错过就没了。 1. 先确认:你有没有资格 绝大多数在世配偶都有选择权,但不是百分之百。EPTL 5-1.2 列了几种"丧失配偶资格"的情形:双方其实已离婚或婚姻被判无效;当年婚姻本身不合法;在世一方当年抛弃了逝者并持续到其去世;或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符合这些的,可能就主张不了。 要提醒的是,很多华人家庭分居多年但没办离婚。只要婚姻关系还在、又不构成"抛弃"或"拒绝扶养",原则上选择权还在。但对方(通常是子女)很可能拿"抛弃"来挡你——这种认定标准很严,是要打的点。 2. 算清楚你能拿多少——而且是"补差额" 份额是两者取其高:5 万美元,或净遗产的三分之一。这个"净遗产"不只是遗嘱里分的,还包括联名账户、POD 账户、指定子女为受益人的退休账户、可撤销

史敏 律师
17 hours ago4 min read


纽约州配偶选择权(Elective Share):遗嘱都留给子女、不留给配偶,行得通吗?
很多纽约的夫妻感情或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有的是再婚,想把财产留给自己亲生的子女;有的是和配偶分居多年,只想照顾孩子。不少人以为:"我在遗嘱里写明,财产全部给子女,不给配偶,不就行了?" 很遗憾,在纽约州,单靠一份遗嘱做不到这一点。 1.什么是"配偶选择权"? 纽约州《遗产、权力与信托法》第 5-1.1-A 条(EPTL 5-1.1-A)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后,活着的配偶享有一项法定的"选择权"(elective share)。不管遗嘱怎么写,配偶都可以选择不接受遗嘱的安排,改拿法律规定的最低份额。 纽约州配偶选择权 (New York elective share)是给配偶的最低保障,遗嘱不能剥夺,除非配偶本人事先书面放弃。 2.配偶最少能拿多少? 配偶可以选择拿以下两者中较高的一个: 5 万美元;或者 净遗产的三分之一 这里的"净遗产",不只是遗嘱里要分配的财产(先扣除债务和遗产管理费用),还包括下面要讲的一大类"绕过遗嘱的财产"。也就是说,计算基数往往比大家想象的大得多。 举个简单的例子:丈夫去世,名下净遗产共 90 万美元,遗嘱写明全部给两个子

史敏 律师
5 days ago5 min read


遗嘱执行人系列(五):遗产什么时候能分?税、遗产分配和最后那本账
受益人最关心的永远是那一个问题:钱什么时候到手?执行人最怕的也是它,因为分早了、分错了,回头是他自己赔。遗产分配是整个程序的最后一步,前面资产找齐了、债还了、税交了,才轮到它。今天讲讲这最后一段,并把法条和真实判例摆出来——"分早了自己赔"不是吓唬人,是联邦法院真判过的事。 1. 三种税,一个都不能漏 第一,逝者本人的收入税。人走那一年,最后一份个人所得税还是要报,有赠与税的一并处理,最好找逝者生前的会计师做。 第二,遗产本身的收入税。人走后到分配前,账户还在生利息、房子还在收租,这些要以遗产名义单独报,用联邦 Form 1041(依据 IRC 641 及以下)。很多普通会计师不熟这种受托人申报,可能要另找专做遗产税务的会计。 第三,遗产税。联邦用 Form 706,纽约州用 ET-706(纽约《税法》Article 26),一般在过世后九个月内申报。 📌案例分析: 法拉盛一位执行人替父亲报完最后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就以为完了。他不知道遗产账户那年还有租金收入,要以遗产名义单独报 Form 1041。两年后收到税务局的信,补税加罚款一万多。规矩

史敏 律师
Sep 295 min read


遗嘱执行人系列(四):遗产清算:执行人上任后的第一年,要找什么、还什么、管什么
法院批了认证,执行人拿到任命书,很多人以为最难的一步过去了。其实真正花时间的部分才刚开始,就是遗产清算:把逝者的东西找齐,把该还的还了,中间还得把财产看好。这一段在英文里叫 estate administration。今天讲讲最要紧的几件事,顺便把背后的法条和真实判例说一说,让大家知道这些规矩不是我吓唬人。 1. 找资产:不走遗嘱的也要找 执行人要把逝者所有财产找出来:银行账户、定期存款、证券、退休金、IRA、人寿保险、房产、合伙份额、车子、首饰,还有没领完的社安金。有个常见误会:很多人以为联名账户、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和退休金不走遗嘱,执行人就不用管。错。这些虽然不经过遗嘱分配,但联邦遗产税表(Form 706)和纽约州遗产税表(ET-706)上都得列出来,照样要找到、要估值。 📌案例分析: 皇后区的许阿姨走后, 儿子当执行人,按母亲留的清单收拢了三个账户和一套房,以为齐了。半年后整理旧信,发现母亲二十年前在另一家银行还有一笔定期存款,一直自动续期,本息九万多。要不是翻信,这笔钱就成了无人认领的财产。逝者的信件,至少盯半年。 2. 报清单:九

史敏 律师
Sep 245 min read


遗嘱执行人系列(三):纽约遗嘱认证怎么走?从找到原件到法院批准的四道关
家里人走了,手里拿着一份遗嘱,下一步该干什么?这是我接到最多的一类电话。打电话的人往往很慌,以为遗嘱在手,钱就能拿。其实在纽约,遗嘱要先经过遗产法院(Surrogate's Court)认证,执行人才有资格动逝者名下的财产。这个过程英文叫 probate,中文一般叫纽约遗嘱认证。 法院认证不复杂,但有几道关,卡住任何一道都要多等几个月。今天按顺序讲一遍。 1. 先搞清楚去哪个法院 纽约每个县都有自己的遗产法院,法官叫 Surrogate。曼哈顿是纽约县,有两位法官;皇后区、布鲁克林、长岛的 Nassau 和 Suffolk,各有各的法院。去哪个,看逝者最后住在哪个县,不看房子在哪、也不看子女住哪。 遗产法院管的事情很集中:遗嘱认证、指定执行人、没有遗嘱时指定管理人、遗嘱有效性的争议、信托和遗产管理的纠纷。法院书记官那里有各种表格,第一次当执行人的人可以去问,但我的经验是,绝大多数人问完还是会来找律师。 2. 找到遗嘱原件,复印件不算 纽约遗嘱认证第一步,是把遗嘱原件交到法院。注意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行,除非能向法院证明原件丢失不是因为立遗嘱人自

史敏 律师
Sep 224 min read


遗嘱执行人系列(二):当遗嘱执行人有报酬吗?纽约遗嘱执行人佣金是怎么算的
纽约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有佣金,从遗产里出。史敏律师讲清佣金基数只算走遗嘱的财产、分段累进的比例、两位以上执行人怎么分,以及家人当执行人为什么有时放弃佣金反而更划算。

史敏 律师
Sep 174 min read


遗嘱执行人系列(一):遗嘱执行人是干什么的?选谁来当,比你想的更重要。
遗嘱执行人不是荣誉,是责任。史敏律师用法拉盛、长岛、新泽西华人家庭的真实案例,讲清纽约遗嘱执行人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负个人责任、选谁合适,以及人在中国的亲人能不能担任执行人。

史敏 律师
Sep 154 min read


老板走了,公司值多少钱?钱从哪来?企业主遗产规划最容易翻车的 4 个地方
上一篇我们聊了公司股权“谁来管、谁来拿”的问题。但在实际处理企业主遗产规划的过程中,真正让家人焦头烂额的,往往不是分配方案,而是三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公司到底值多少钱? 遗产税、债务、买断股份的钱从哪里来? 遗嘱、信托和公司的买卖协议,说的是不是同一件事? 很多方案纸面上看起来天衣无缝,一到执行就卡在这些地方。今天就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拆解企业主规划中最容易“翻车”的 4 个关键点。 1.先搞清楚:你到底“拥有”什么 规划的第一步,不是问“公司给谁”,而是把老板名下和公司相关的东西全部列出来。很多老板自己都说不清楚。 一张完整的“资产地图”至少要包括: 每一家公司(很多老板名下不止一个 LLC 或 Corp)和各自的持股比例; 公司用的房产是谁的名字?是公司持有,还是老板个人持有再租给公司? 老板借给公司的股东贷款; 公司贷款、租约上老板签的个人担保(Personal Guarantee); 公司买的保险和老板个人买的保险,受益人分别是谁; 股东协议里有没有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 没有这张地图,企业主遗产规划就是在一个不完整的版本上做文章。

史敏 律师
Sep 106 min read


公司老板的传承规划:股权不是“一分为二”那么简单
很多在纽约、新泽西做生意的华人老板,谈起遗产规划时都会说一句:“我也没什么,就一个公司,到时候两个孩子一人一半呗。” 听起来很公平,也很省事。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人一半”往往是公司出问题的开始。 原因很简单:一个投资账户可以估值、可以拆分、可以随时卖掉;而一家由老板亲自经营的公司,很难估值,一拆就可能失去控制权,急着卖更是要打折。公司不是普通资产,它同时是全家的收入来源、退休金、员工的饭碗,甚至是老板一辈子的心血。 今天就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拆解企业主遗产规划里最容易被忽略的 4 个关键点。 1. 一份股权里,藏着五种不同的“价值” 大家平时说 “公司股份”,好像它只是一个数字。但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看,一份股权至少包含五样东西,而且它们不一定会一起传下去: 收益权:分红、利润、将来卖公司的钱归谁; 投票控制权:谁说了算,谁有权换经理、签大合同; 岗位和工资:家里谁在公司上班、拿薪水和福利; 经营延续性:客户关系、供应商、员工的信任,这些都跟着老板本人走; 家族意义:这是爸妈打下的江山,孩子对它是有感情和期待的。 一份规划可以顺利把股权转出去,
ianyang5
Sep 85 min read


纽约信托重组指南:如何通过“信托倾注(Decanting)”修改不可撤销信托
随着时间推移,家族情况、税法政策或受益人的生活状态都可能发生变化。几年前设立的信托条款,放到今天可能已经不再适用,甚至可能给家族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那么,当一份旧信托变得“过时”或“不实用”时,我们该怎么办? 在纽约州法律下,受托人(Trustee)有一种非常灵活且强大的工具——信托倾注(Decanting)。 什么是“信托倾注(Decanting)”? 就像把旧瓶里的葡萄酒倒入新醒酒器里过滤一样,“信托倾注”是指将现有信托(旧信托)中的资产,依法“倒入”一份重新起草、条款更完善的新信托中。 通常情况下,如果原信托条款中明确赋予了受托人自由裁量分配本金的权力,受托人便可以直接将资产划转至新信托。但即便原信托文本中没有写明这项权力,纽约州的《信托倾注法》(New York Decanting Law)也为受托人提供了法定授权,允许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完成这一重组过程。 通过这种方式,您无需经过繁琐的法院诉讼,就能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信托条款的更新与升级。 为什么要对信托进行“倾注重组”? 信托倾注可以解决许多家族资产规划中的实际难题。常见的应
Legal Assistant
Sep 33 min read


“不可撤销信托”写定了就不能改吗?
很多美东的华人朋友一听到“不可撤销信托”这几个字,第一反应都是犹豫:“这名字听着太绝对了,万一以后政策改了、或者家庭情况变了,资产存进去不就等于彻底拿不回来了吗?” 有这个顾虑非常正常。字面上看,“不可撤销”确实像是一把锁。 但在纽约和新泽西实际的法律操作中,“不可撤销”并不等于完全固化。只要满足法定条件,或者在刚开始起草合同时留好机制,这些看似写死的条款,完全有合法合规的途径重新“盘活”。 今天就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拆解大纽约地区法律框架下最常用的 4 个解套办法。 1. 法定全员签署协议(全员同意变更) 这是最直接的一种法定变更途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同时满足两个硬性条件,信托文本就可以依法修改甚至完全作废: 设立人(Grantor)健全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所有受益人(Beneficiaries)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同意。 法拉盛真实场景:住在法拉盛的张大爷几年前设立了一份不可撤销信托,将名下的一栋多家庭房产放了进去,受益人写的是他的两个成年儿子。后来因家庭资产规划调整,张大爷想重新修改房屋收益的分配比例。由于张大爷健在,且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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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5 min read


买纽约豪宅只当度假屋?注意!纽约市出台新税:非常住“豪宅税”来袭
如果你在纽约市拥有一套高价值的房子,但平时并不把它当成你的“主要住所”(比如只是当作度假房、偶尔来玩时住住,或者空置着),那么从现在起需要特别关注了。 纽约州正式通过了一项针对非常住高价值住宅的“附加房产税”(Pied-à-Terre Tax)。简单来说:如果房子价值不菲,且你并不长期住在这里,除了每年要交的普通房产税外,可能还要额外多交一笔税。 为了让你轻松看懂这项新规定,我们梳理了以下几个最核心的问题: 1. 哪些房子可能会被征税? 这项新税适用于纽约市内的各类住宅,包括: 独栋、双家庭或三家庭房屋(One-, two-, and three-family homes); 联排别墅(Townhouses); 独立产权公寓(Condo); 合作公寓(Co-op)。 用公司或信托买的房能避开吗? 答案是不能。法律制定了“穿透”规则,即使你是通过信托、LLC(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公司架构持有的房产,税务部门依然会“追查”到实际的个人所有者。 2.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税?(主要居所豁免) 如果你能证明这套房子是“主要居所”(Pri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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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74 min read


90天窗口期与行动清单:涉华家庭现在应该做什么
2026年7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首次对离岸信托的设立、存续、终止、移居、身故各环节系统性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0%。我们是在美国执业的财富传承律师,无法就中国税法给出正式意见——但对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是中国税收居民、且持有或计划设立境外信托的客户,这条新规带来了此前不存在的一层中国税负,而且合规窗口并不宽裕。这篇文章聚焦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如果您或您的客户可能受到影响,现在具体应该做什么。 时间紧迫:90天补报窗口 新规带有追溯效力:2023年1月1日以后装入信托财产、此前没有申报纳税的,原则上需要在公告实施之日起90天内补充申报,这90天内不加收滞纳金;2025年及以前年度信托存续期间产生但没缴税的收益,也需要在同一个90天窗口内“打包”一次性申报缴纳。逾期,则要按中国的税收征管法处理,代价明显更高。对于需要协调美国和中国两边顾问、重新梳理多年运作记录的家庭,90天其实并不宽裕。 如果您已经有境外信托架构 第一步,做一次全面的穿透梳理。把信托设立以来的底层资产、历年收益、分配记录(
Legal Assistant
Aug 254 min read


递延失灵、换身份不管用、身故变纳税节点:中国新规对境外信托规划的三点实质冲击
2026年7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首次对离岸信托的设立、存续、终止、移居、身故各环节系统性地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0%,并对2023年以来的存量信托设置了90天的补报窗口。我们是在美国执业的财富传承律师,无法就中国税法给出正式意见——但我们的客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华裔家庭,作为长期处理境外信托全局规划的顾问,这条新规给我们过去经常使用的几个规划工具带来了实质冲击,值得所有华裔客户和涉华家族提前了解。 冲击一:您依赖的“递延”,中国那边可能已经按“已收到”处理了 在美国的境外信托规划里,non-grantor trust的一大价值就是递延——信托当期不分配,收益留在信托里滚存,美国受益人拿到分配的那天才计入应税所得(代价是未来分配时的throwback补税和加计利息)。这是我们经常用来做长期规划的一个工具。 中国这次的新规完全不是这个逻辑:只要设立人是中国税收居民,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管当年有没有实际分配给受益人,每年都要由这个居民个人按20%纳税。也就是说,一个在美国规划里合规
Legal Assistant
Aug 204 min read


中国离岸信托新规解读:美国财富传承律师提醒涉华家庭关注的核心变化
2026年7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新规”),首次对离岸信托的设立、存续、终止、移居、身故各个环节,系统性地纳入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我们是在美国执业、专注财富传承规划的律师,无法就中国税法给出正式法律意见——但我们的客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华裔家庭:本人是中国税收居民,或者子女、其他受益人是中国税收居民。对这些家庭而言,这条新规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为整体财富传承规划的一部分,值得从美国信托规划的角度,先把大方向理解清楚。 新规管的是什么? 公告所称的“离岸信托”,指依照境外法律设立的信托,或者不叫信托、但实质上具备信托功能的境外安排(持牌金融机构面向公众发行的产品除外)。认定标准是“实质重于形式”——换个名字、换个法律外壳,未必能绕开。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是:中国税收居民要就全球所得纳税,不只是境内收入。过去,境外信托这一块具体怎么征税一直没有明确规则,客观上成了不少家庭做跨境财富传承时依赖的一块模糊地带。这次公告把设立、存续、终止、移居、身故五个环节该缴什么税、税率
Legal Assistant
Aug 183 min read


先买房还是先做信托?纽约购房者最常问的问题,一次讲清楚
在纽约,买房往往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无论是长岛的独栋住宅(Single Family Home),还是曼哈顿的公寓(Condo),很多人在准备买房时都会问我们同一个问题: "我到底应该先买房,再做信托?还是先设立信托,再买房?" 这是财富规划中非常经典、也非常重要的问题。 先说结论 对于绝大多数家庭而言,如果时间允许,并且贷款银行没有特殊要求,我们通常建议:先设立信托,再以信托名义购买房产。 这样做最大的优势是: 一步到位,无需以后再次办理产权转移; 节省未来二次过户产生的律师费和政府登记费用; 房产从购买第一天起就纳入信托管理,避免日后遗忘;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提高一定程度的隐私保护。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必须这样做。现实中是否能够直接用信托买房,还需要结合贷款银行的政策、房屋类型以及您的整体规划综合判断。 方案一:先设立信托,再买房(通常更推荐) 这也是我们更希望客户能够采用的方式。 流程非常简单: 先完成生前可撤销信托(Living Trust)的设立,再开始购房。在签署购房文件和产权契据(Deed)时,直接由信托作为产权
Legal Assistant
Aug 135 min read


纽约同居伴侣(非婚)的继承权保护指南
在纽约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里,许多情侣选择携手相伴,共同组建家庭、购买房产,甚至抚养孩子,但并不选择步入婚姻。在日常生活中,你们和结婚的夫妻看起来没有任何区别。 然而,在法律(特别是纽约的财产继承法)眼中,“亲密的同居伴侣”与“陌生人”在很多时候是没有区别的。 今天,我们就用大白话来聊聊,在不结婚的前提下,非婚伴侣该如何通过合法的法律工具,保护彼此的继承权和未来。 现状:纽约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我们都在纽约同居十年了,财政也公开,法律应该会承认我们是夫妻吧?” 关键法理: 纽约州早就废除了“事实婚姻”(Common-Law Marriage)。这意味着,无论你们同居了多久、感情有多深,如果没有那张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们依然是独立的个体。 如果一方不幸突然离世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纽约州的“无遗嘱继承法”(Intestacy Laws)将会启动。根据法律,死者的财产将严格按照血缘关系流向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而那位陪伴多年的同居伴侣,法律上将拿不到任何财产。 📌 纽约实例 小明和小红在纽约曼哈顿租房同居了15年。小明名
Legal Assistant
Aug 114 min read


离婚后,你的旧遗嘱还有效吗?
在经历了一场漫长且精疲力竭的离婚诉讼后,你终于拿到了判决书。你可能觉得这桩人生旧事已经彻底翻篇,可以松一口气了。但很多纽约人常常忽略了一个隐藏在角落里的重要问题:你几年前写的那份遗嘱,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你在结婚期间写过遗嘱,里面很可能把前妻或前夫写成了主要的财产继承人,甚至指定他们作为你未来的遗嘱执行人(帮你处理身后事的人)。那么,一旦离婚变成法律事实,这份旧遗嘱会自动作废吗?还是说你的前任依然能拿走你的财产? 纽约州的“自动撤销”法律:它能帮你做什么? 好消息是,纽约州法律非常人性化,它考虑到了绝大多数人在离婚后都不希望前任再继承自己的财产。 根据纽约州《遗产、权力与信托法》(EPTL)第 5-1.4 条的规定,一旦法院签发了最终的离婚判决书,旧遗嘱中所有涉及前夫或前妻的条款都会自动失效(撤销)。不仅如此,法律在处理这份遗嘱时,会直接把你的前任视为“在你之前已经过世”。 法律小贴士: “自动撤销”不仅适用于遗嘱中的财产分配,还适用于指定前任担任遗嘱执行人、信托管理人或医疗签字代理人等身份。 💡 纽约实设案例说明 小张和小李的案例: 住在皇后
Legal Assistant
Aug 64 min read


我和朋友家情况差不多,为什么规划方案完全不一样?
在遗产规划咨询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困惑: "我朋友家和我们情况差不多——都是两口子、一两个孩子、一套房子——但律师给他们做的方案和我们完全不一样,这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非常常见,也很合理。表面上看起来"差不多"的家庭,在法律和税务层面往往存在不少细节差异,而正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方案的不同。下面从几个常见角度来说明。 1. "差不多"的表象之下,家庭结构可能大不相同 即便两个家庭看起来结构相似,以下这些差异都会实质性地影响规划方向: 是否为再婚家庭、是否有继子女:再婚家庭通常需要额外考虑如何平衡对现任配偶和前段婚姻子女的安排,避免遗产分配产生冲突。 子女是否为未成年人: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通常需要指定监护人、设立管理财产的信托,安排会比子女已成年的家庭复杂。 家庭成员是否有特殊需要:如果家庭中有需要长期照护或依赖政府福利的成员,规划中往往需要用到专门的信托工具,以免影响其领取福利的资格。 配偶是否为美国公民:非美国公民配偶在联邦遗产税、赠与税规则下适用的条件与美国公民配偶不同(例如无限婚姻扣除通常不适用于非公民配偶),需要额外规划。 2.
Legal Assistant
Aug 44 min read


五个"我不需要遗产规划"的常见误区
提到"遗产规划",很多纽约居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有钱人才需要考虑的事,离自己还很遥远。也正因为这样的想法,不少家庭直到真正遇到问题——亲人突然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才发现事先没有任何安排,等待他们的往往是纽约地方法院(Surrogate's Court)的手续、家庭内部的分歧,甚至是与本人心愿完全相反的结果。 以下五个常见误区,我们结合纽约州的具体规则逐一说明。 误区一:"我的财产不多,用不着做规划" 遗产规划的核心不只是"分配巨额财富",更多时候是关于决定权:谁来照顾未成年子女、谁替你处理紧急情况下的事务。这些安排和资产多少没有直接关系。 举例来说:一位纽约居民名下只有一辆车和几万元存款,但家中有未成年子女。如果他没有指定监护人,一旦发生意外,谁来抚养孩子这件事就可能需要交由法院裁定,而不是由父母自己决定。财产规模在这种情形下并不是重点。 误区二:"我还年轻、身体健康,不着急" 遗产规划常被等同于"身后事",但它同样涉及生前突发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而这类风险不分年龄。 在纽约,如果一个人因意外或疾病暂时或长期无法自主处理财务,而事先没有签署授权
Legal Assistant
Jul 304 min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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